11月24日,由中华商标协会主办,中华商标协会互联网商标品牌专业委员会(下称“专委会”)协办的“企业字号、网络账号与注册商标冲突与解决”会议在2024中国商标年会上举办。中华商标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吴东平出席会议并致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登记注册局名称登记管理处一级主任科员陈坤,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评审四处副处长曲红阳,上海交通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院院长孔祥俊,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何琼,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唐震,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四级高级法官叶艳,专委会轮值执行主任、百度集团法务部高级经理杜剑波,专委会成员单位、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商版域负责人娄丽受邀出席并作主题演讲。
会议分为三个环节:第一环节聚焦行政保护,第二环节探讨司法保护的问题,第三环节进行圆桌讨论。
第一环节:行政保护
会议第一环节的主题为“行政保护”,分为领导致辞、颁发证书和主题演讲三个部分,由阿里巴巴集团品牌法务总监金高平主持。
致辞环节
吴东平在致辞中代表主办单位对与会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充分肯定了专委会自成立以来取得的工作成果。他提到,专委会已成功举办多场具有行业影响力的活动,如“互联网企业商标品牌保护实务”研讨会和“互联网环境下第35类商标理解与使用”研讨会,并参与和支持第三届、第四届“万慧达杯”中华商标协会全国高校知识产权(商标)热点问题辩论赛等。他希望专委会未来能够在数据知识产权制度构建、生成式人工智能的知识产权法律保障,以及平台经济下的知识产权保护等前沿领域有更多研究和建树,继续积极发声,为行业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他表示,“企业字号、网络账号与注册商标冲突与解决”是一个极具价值的议题,也是众多企业在互联网平台运营中面临的共同挑战。期待本次会议能集思广益,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营主体的健康发展提供有益启发。
证书颁发环节
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成为了新晋专委会委员单位,中华商标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吴东平为其颁发了证书。
主题演讲环节
在主题演讲环节,陈坤以“企业名称登记管理与在先商标保护探讨”为题,首先梳理了近年来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制度的改革进展。他回顾了从2017年国务院《“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提出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制度,到2023年《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正式施行的改革历程,重点涵盖四个方面:建立自主申报制度、完善名称规范、健全争议处理机制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他指出,市场监管部门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入手,着力强化名称登记规范管理,加强监管执法力度,进一步优化市场竞争环境,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针对在先商标的保护,他介绍了《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中的相关条款,并指出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持续加大对涉企业名称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力度,下一步也将继续完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制度,深化理论研究,加强部门间协同,优化登记流程,进一步提升系统的智能化水平,为优化营商环境和服务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努力。
曲红阳以“商标授权确权程序对于商号权的保护”为题发表演讲。她指出,商标权与商号权的冲突本质上是经营过程中引发的市场混淆问题。我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为解决此类冲突提供了明确依据。在此基础上,她进一步阐释了商号权的适用要件,包括原则标准和例外情形。结合“福欣特钢案” “铁建易购案”等典型案例,她分享了扩大商号权保护范围、保护企业名称简称、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知识产权以及适用《商标法》第四条和第四十四条保护商号权等实践经验。她表示,近年来,商标局不断加大对恶意抄袭抢注他人知名商号行为的打击力度,为保护合法经营者的知识产权,营造健康有序的营商环境贡献商标力量。
杜剑波以“品牌保护牵动实体虚拟 良好生态呼唤协同治理”为题作分享。他指出,近年来,“萝卜快跑”“文心一言”等知名品牌频遭抢注为企业字号,甚至出现“僵尸企业”通过高价转让牟利的现象。这不仅对品牌权利人造成困扰,还对市场秩序和宏观决策带来负面影响。他同时指出,当前品牌保护生态也在不断完善,如重庆等地法院在“文心一言”案中支持百度的维权请求,部分省市出台本地重点商标保护政策,以及国知局打击批量抢注商标行为的举措。他建议立足企业名称登记的立法完善与竞争执法,加强知名品牌保护,降低社会综合维权成本。对于网络账号名称与知名品牌的冲突问题,他梳理了网络账号名称管理的法律框架和部分国内知名网络平台对账号名称的命名规则,呼吁平台从个案处理向主动保护转型,加强对高知名度、独创性品牌的管理,以优化品牌保护生态,提升用户体验。
第二环节:司法保护
会议第二环节的主题为“司法保护”,由腾讯集团商版域负责人望娟主持。
孔祥俊以“商业标识权利冲突的法律涵摄与处理规则”为题发表演讲。他首先围绕《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的法律定位,深入阐释了其“兜底性保护”“开放性规定”和“领域穷尽性规定”三大特征,强调该条款以市场混淆为底线,如商业标识的使用达不到混淆的程度(如关键词搜索的隐性使用),即属于自由竞争的领域。这为无法纳入《商标法》等专门法调整范围的商业标识提供了法律依据。接着,他详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注册商标、企业名称与在先权利冲突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领域法”性质,指出其作为横跨《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多个相关法律领域的综合性解释,不创设新的法律责任,而只是指引适用专门法的法律责任方式。最后,他聚焦涉网络账号名称的权利冲突,探讨了网络账号的法律属性以及将他人的驰名商标或知名品牌用作或包含于自己网络账号名称的行为定性问题。
何琼以“权利冲突案件中的利益平衡”为题,围绕商标权人诉被告使用企业名称全称的情形展开讨论。她梳理了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王将”案、“恒丰”案和“中策”案,解析了司法实践中所秉持的处理原则,即诚实信用、维护公平竞争以及优先保护在先权利。在此基础上,她指出裁判规则呈动态发展趋势。就裁判导向而言,以保护在先权利为一般情形,但对于已长期存在,且主要不是依靠攀附原告商誉而发展起来的企业字号,应平衡各方利益,谨慎停止使用,可以考虑共存。
唐震以“微信平台商标侵权行为类型化解析”为演讲主题,从侵权行为的类型入手,梳理了微信平台商标侵权行为的主要表现。并结合“上海轨道交通”案,系统分析了微信平台商标侵权的裁判思路,即应当依次判断是否构成商标性使用、是否造成混淆、是否导致商标淡化以及是否属于合理使用。他指出,微信作为即时通讯工具与商业平台的双重属性,为商标侵权案件的裁判增加了复杂性。并进一步结合“特斯拉”案剖析了微信平台商标侵权中法律适用的难点,包括是否应当判决被告解散微信群等,为相关案件的统一裁判思路提供了有益参考。
叶艳以“商标正当使用抗辩视域下网络账号名称正当性辨析”为题发表演讲。她从网络账号名称的定义、基本类型切入,阐明其与商标权之间的关系,指出使用含有他人商标标识的网络账号名称是否落入商标禁用权的控制范围是问题的核心。她强调,《商标法》保护的是商标与来源之间的联系,而非商业标识本身。判断一个网络账号名称使用他人商标标识的行为是否具有正当性,关键在于查明和认定如何用、在哪一个层面上用。最后,她进一步剖析了网络账号名称正当使用抗辩的热点问题,包括商标戏仿、描述性使用和指示性使用,并梳理了相关裁判思路与判断标准。
娄丽以“自媒体账号名称与商标典型冲突探析”为题发表演讲。她从一起因自媒体账号名称涉嫌商标侵权引发的诉讼切入,剖析了自媒体账号名称与商标冲突的基础,并总结了两类典型冲突场景:一是已有一定知名度或发展潜力的自媒体账号名称被抢注为商标,导致权属争议;二是在先商标被注册为账号名称,引发商标侵权投诉和诉讼。在此基础上,她进一步梳理了自媒体账号相关商标权属争议的概况、主要法律依据及审查导向,并分析了实践中此类争议面临的主要难题。接着,她剖析了自媒体账号名称涉嫌商标侵权判定问题的基本逻辑,总结了裁判标准,提出构建与在先商标显著性、知名度相匹配的高效保护机制。最后,她展望了自媒体账号和商标冲突的解决路径,提出账号持有者、行政司法主管部门、商标权利人、平台多方主体合力共治,并建议平台通过技术手段提升保护意识,赋能重点用户,推动账号和商标的共生共荣。
第三环节:圆桌讨论
会议第三环节,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处三级调研员林郁,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讲师张明,专委会成员单位北京知产宝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CEO普翔和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法务专家何笃丰围绕会议主题展开深入讨论。该环节由美团商标版权事务负责人胡湛主持。
在圆桌讨论中,林郁指出,商标权与企业字号冲突的主要原因在于注册管理制度的差异。商标实行全国统一注册,具备完整的检索体系,能够避免在先相同或近似注册的情况;而企业字号实行分级管理,地域性强,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各自规则核准,天然存在冲突的可能。他分享了广州市场监管局的执法实践,尽管每年处理商标侵权案件上千宗,但涉及字号与商标冲突的仅有三至四宗,处理此类案件时,需要依据《商标法》第五十八条判断是否构成商标侵权或不正当竞争。
张明认为,企业字号和注册商标作为商业标识,均具有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功能,但由于权利产生基础不同,难免会产生冲突。他指出,应从事后救济转向事前防范,建议将重点商标纳入禁限用词管理,以在注册环节预防冲突。他提到,浙江省已探索将重点商标纳入禁限用词,为企业提供新的保护路径,但在具体适用中仍有待进一步探讨。
普翔分析了商标、企业名称和网络账号冲突的成因,指出审核标准的差异是问题根源。商标审核标准高,优先级高,而企业名称和网络账号名称的审核标准则相对宽松。他提到,在相关统计中,63%的冲突案件中商标在先、企业名称在后,并认为冲突的本质是信息带动商业利益的流动。他建议通过源头治理,推动部门间数据共享,同时提高侵权赔偿力度,以增强威慑力,从而构建“更快、更高、更强”的治理模式。
何笃丰分享了蚂蚁集团的实践,介绍了其覆盖1400万商家的一站式知识产权保护平台,但指出因缺乏驰名商标目录等限制,尚未实现对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他强调,大企业也是字号与驰名商标冲突的受害者,并分享了“深圳蚂蚁金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涉传销的案例。他呼吁建立事前拦截机制,降低企业维权成本,并加大对恶意注册的惩罚力度,以更好地保护企业和消费者权益。
在提问环节,参会者与嘉宾就跨区域执法协作和平台高效处理侵权投诉、减少对商户影响的实践路径展开了互动交流。
本次会议邀请来自行政、司法、学术及实务领域的专家,聚焦企业字号、网络账号与注册商标冲突问题展开了深入交流,吸引了来自国内外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以及相关行业代表 200 余人的参与。嘉宾们的专业见解和深入剖析,不仅回应了业界的关注热点问题,还提出了诸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嘉宾的精彩发言赢得了参会人员的高度赞扬,与会者纷纷表示,会议内容丰富,具有前瞻性和实用性,引人思考,也为企业字号、网络账号与注册商标之间冲突的解决提供了有益借鉴,会议取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