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与君策中心联合承担的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问题研究”课题开题论证会在中国人民大学召开。开题论证会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与君策中心共同主办,中国人民大学未来法治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数字法学教研中心、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新科技革命与未来法治创新团队”承办,会议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未来法治研究院执行院长张吉豫主持。
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问题研究”课题开题论证会现场
一、致辞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王旭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旭教授首先代表学校和项目组向与会嘉宾致以诚挚欢迎,并向各位领导、专家对项目组和中国人民大学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王旭教授表示生成式人工智能近年来取得突破性进展,广泛应用于内容创作、信息生成等领域,然而其快速发展也带来诸多侵权责任问题,亟需解决。各主持人在课题相关研究领域有扎实的科研基础,课题责任单位将全力保障课题顺利实施并取得突出成果。
二、课题负责人开题汇报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未来法治研究院执行院长张吉豫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未来法治研究院执行院长张吉豫为各位专家汇报了课题研究展开的背景以及顶层设计考量,从国内司法研究案例出发,阐述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目前已引起大量侵权纠纷,并结合基于大模型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典型特征展开,表明课题研究目标在于界定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责任,回应社会关于人工智能法治建设的迫切需求。
北京君策知识产权发展中心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交叉科学研究院博士后李铭轩
北京君策知识产权发展中心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交叉科学研究院博士后李铭轩为各位专家汇报了课题的研究内容和研究计划。研究内容的总体思路围绕争议问题、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原理和特点、侵权法领域责任与具体解决对策展开。此外,在研究计划部分介绍了课题研究方案与课题总体进度安排,现有阶段性成果与预计产生的最终成果。
三、与会专家评议与指导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知识产权法研究会会长曲三强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知识产权法研究会会长曲三强指出,课题需要厘清人工智能的属性,对人工智能在因果关系链中的作用进行解读,要注重坚持以人为本、工具向善等价值理性。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李琛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李琛肯定了此课题选题的价值,就避免现有研究的几项典型误区进行了建议,指出需维护现有理论和体系的自洽,特别要对民法理论深入研究。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杨明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杨明指出课题要注意有限研究周期内的聚焦,并建议在明确侵权责任具体概念的基础之上,从裁判思路角度给出方案,比如责任豁免的判断等,并进一步思考侵权行为损害承担的问题。
清华大学法学院长聘副教授蒋舸
清华大学法学院长聘副教授蒋舸指出要梳理和区分不同侵权类型,在制定规则时需要考量怎样的利益分配模式更容易满足权利人的诉求,且生成式人工智能在生成过程中用户和平台的控制力都存在变化,课题组要注重进行研究区分。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熊文聪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熊文聪指出课题应当考虑科技革命、法学人文价值等问题,进一步探讨技术对法律的影响是否值得创设新的规则,以及现有规范能否解决技术问题。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五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杨德嘉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五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杨德嘉认为现在讨论的人工智能还没有到强人工智能阶段,要针对目前的发展状况开展研究;并针对训练端、输出端的侵权问题研究提出了建议。
四、课题管理单位专家讲话
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互联网中心主任、研究员宋建宝
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互联网中心主任、研究员宋建宝作为课题管理单位专家发表意见,肯定了目前课题组的进展状况,强调了课题开展中的注意事项,并希望课题组成员能从此次开题会中吸纳接受相关专家建议,保质保量完成课题研究。
五、课题指导单位专家讲话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审判长,二级高级法官秦元明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审判长,二级高级法官秦元明作为课题指导单位专家发表意见,对课题进行了多维度指导。其中,秦审判长特别强调,课题组要研究政策取向,注意中国的国情和政策与国外存在差异;课题研究要注意分析不同具体情形的差异,细化、深化课题研究。最后,秦审判长对于相关法律问题提出了四项意见。
在开题论证会决议环节,专家组审查了相关材料,充分肯定了项目团队进行的深入论证工作和已取得的进展,一致同意通过课题的实施方案论证。同时,与会专家领导对项目的进一步开展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强调项目要聚焦重大问题,攻坚克难,力争取得标志性、引领性成果。
开题论证会合影留念